我院法律系与萝岗区司法局签定教学实践协议
2010.04.01 为完善我院法律系实习基地的建设,培养法律系学生的综合能力,贯彻落实学院的“一体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的目标。我院法律系与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经过多次协商,于2010年4月9日上午10点30分在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会议室签订了《关于建立实践性教学基地协议书》和《共建社区矫正志愿者实践基地协议书》。出席签约仪式的双方代表有学院吴伯喻副院长、法律系陈咏梅副主任和萝岗区司法局龙月欢局长、白继洲副局长。
本次签订的两份协议书中,《关于建立实践性教学基地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提供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