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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学生团队招募宣讲会

10月20日下午,法学院在教学楼A209室举办了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学生团队招募宣讲会。法学院副院长彭娟副教授、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全体指导教师及法学院大一至大三全体学生出席了会议。
  宣讲会上,彭娟介绍了法学院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法学院自2010年以来开始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先后与黄埔区法院、黄埔区司法局、九龙镇政府等部门进行合作,开展了社区矫正和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实践教学活动受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日报》、《信息时报》、《南方法制报》等社会新闻媒体的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学生通过这些实践活动不仅服务于社会,自身也受到了锻炼,提高了法学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我院在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路径方面卓有成效,“立足专业、服务社会”,“学以致用、践行法治” 是我们的追求。当下正值学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时期,因此对我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经过反复酝酿和讨论,我院将重新整合资源,拓展新的领域,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因此决定组建 社会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将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继续完善我院“专业技能训练—司法审判实践—行政执法实践—社会服务”的“四位一体”实践育人模式。
  社会法律服务中心设1个教师指导团队以及4个学生团队,每个学生团队有对应的指导老师及对应的合作实践基地。 社区矫正指导老师李晟、社区法律服务指导老师兰德忠、法律援助指导老师盛琨、人民调解指导老师杨海霞,分别将自己负责的学生团队的工作方向、工作方法、工作成果、招募条件等方面通过精心准备的PPT、视频和精彩的现场演讲向同学们一一呈现。
  通过宣讲会的介绍,法学院的同学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将会为学子们提供更加宽阔的实践平台。学生们对法律实践有着极大的热情与期待,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在实践活动中学以致用,培养和提高自己服务社会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水平。
指导教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