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明,男,法律系2012级行政法专业。曾任法律系2012级级长,现任法律系团委组织部副部长,班级副班长。曾获得法律系首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称号;参与“心理健康搞笑视频大赛”暨“心理健康周”闭幕式并荣获一等奖。
理想是生活的明灯
理想对于人的塑造与发展至关重要,有理想才会去憧憬未来。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面对多元化的信息碰撞,只有树立明确的理想才能坚持属于自己的道路,才能引导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作出正确的选择。李集明有他自己的理想和志向,对人生有定位和目标,并坚持不懈地朝之奋斗。他总是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与志同道合的同学分享、交流,一起探讨人生。通过生活的锻炼,李集明增强了自信心,提高了综合素质。
遨游书海让自己更强大
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想要让自己变成命运的主宰,就必须先让自己强大起来。李集明同学清楚地认识到,要改变自己,首先要从书本中获得知识和智慧。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课外阅读上,每天都沉浸知识海洋中的他,把书当成他的好朋友。在学习中,他勤学好问,刻苦专研,对知识具有浓厚的兴趣。他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地老师互动交流,课后认真复习,与同学们探讨新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辩证的观点”对待学术问题。
以热情真挚之心待人
李集明一直积极地为同学服务,为学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作为一名学生干部,他有着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和负责到底的工作热情,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得到同学们的一致赞赏。他一直以一颗热情真挚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有时候把别人的事情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在班里,他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宿舍,他与舍友情同手足。乐观向上的李集明,同学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他的快乐是为了身边的人都能够快乐。
李集明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