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法律系举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学习会,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法律系副主任欧洁梅对《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作了详细解读。她从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到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解读,还结合法律系的具体情况谈了看法。
法律系系主任陈文椿强调,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到法律系而言更多的是创新,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和带动学生进行创业。创新主要是育人方面的创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因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完善,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以及改善创业实践条件都需要师生积极参与和探索。法律系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系已有的资源——萝岗司法局和九龙法庭的实践基地,结合课程进行创新改革,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会议现场
法律系教师认真学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