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法学院党支部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重要载体,让党旗在为群众办实事一线高高飘扬。
近日,法学院刘丽珍、陈利杰老师在法学院办公楼一楼法服大厅值班时接待了1名特殊的咨询者。这名咨询者是我校学生。经了解,该生放暑假期间在广州某教育科技公司兼职,工作40多天,实际工资1800元,扣除水电费,结余1599元。结算时兼职单位以学生没达到工作要求即迟到为由,扣除全部费用,还让其返还30元。两位调解员老师了解情况后,打电话给兼职单位进行说理释法,最终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同意以1388元结算,并当场支付完毕。
法学院党支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员教师秉承“永葆初心使命,不忘砥砺前行”的理念,积极行动,结合专业特点,为群众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组织调解。截止目前,法学院党支部共调解纠纷(有书面协议)32起,涉案金额达700多万元。下一步,法学院党支部将加大力度,加强保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检验学习成果的“试金石”,动员更多教师和学生党员参与到队伍中来,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
今后,法学院党支部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贴合民心民意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法治广商”建设作贡献,不断提高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影响力。
学生赠旗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