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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召开期中学生座谈会

  11月7日下午,法律系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期中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在D2-205召开了一至三年级学生干部代表座谈会。法律系主任陈文椿、副主任陈咏梅、系党总支书记陈秀图、主任助理欧洁梅以及各年级各班学生代表3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欧洁梅主持。


  座谈会上,各班学生干部代表积极发言,对本学期任课老师的教学情况作了充分的肯定,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包括课程开设的学时,课堂纪律管理、课堂讲授和课后作业等方面。欧洁梅、陈咏梅和陈秀图对学生代表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并对于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陈咏梅指出,大一的同学要尽快从高中的传承性教育向大学的自主学习的方式转变和调整,从被动式的学习向主动式的学习转变;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应该要清楚大学的学习,教师是学科上的引导者,同学们应该根据教师上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自主多途径查阅资料,而不是简单地追求教师提供唯一的答案。法学的教育是通过各种案例深化学科知识,往往由其法律的价值考量,不是只有唯一的答案。

 

  陈秀图针对学生们提出的不适应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态度等问题,强调同学们在上课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可以直接与教师沟通,让教师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学生干部要发挥好学生与教师之间桥梁的作用;学生不能因为不接受或者是不喜欢某位教师的教学风格,就轻易放弃某门课程的学习,每位教师有自己的风格,可能无法满足每位学生的要求,作为学生要尽快适应教师的教学方式。

 

  陈文椿作会议总结指出,本次学生座谈会的意义在于为了让学生能跟教师多沟通,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调整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也教导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学习能力。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