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志愿者实践基地》项目立项后召开了首次会议,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启动。萝岗区司法局局长龙月欢、副局长白继洲,九龙镇司法所所长汤伟灵,我院院长杨文轩、副院长高惊生,我院法律系主任陈文椿、副主任陈咏梅、系党总支书陈秀图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领导就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要求进行商议。萝岗区司法局局长龙月欢提出,实践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要更加细致具有可操作性,能为以后的具体工作作为指导。在进行社区矫正活动中,首要保障的是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安全问题。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的措施各抒己见,为今后更好推进项目实施打下了基础。
最后,杨文轩提出,学院位处于萝岗,有责任为萝岗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社区矫正实践活动是有意义的工作,既为学生接触社会实践理论提供了机会,也为社会建设出力,希望实践基地的建设能做出成果。
萝岗区司法局龙月欢发言
院长杨文轩(图中)和副院长高惊生(左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