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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开拓新领域——法学院与广州市萝岗公证处签约合作

1月10日,广州市萝岗公证处与我校法学院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与授牌仪式在萝岗公证处举行。萝岗公证处郑书记、主任雷杰、副主任沈其活,我校法学院院长赵家琪、副院长彭娟、党总支书记陈秀图、专任教师李苑以及辅导员梁嘉仪共同参加了仪式。
  仪式上,赵家琪感谢萝岗公证处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继去年11月黄埔区司法局在我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后,此次与萝岗公证处建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标志着我院在实践教学中又翻开了新的一页。赵家琪希望法学院学生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珍惜萝岗公证处提供的机会与平台,在公证处实习中学以致用。他祝愿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能为推进和谐黄埔、法治黄埔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证处主任雷杰介绍了公证处的工作,认为公证处实习工作能为我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个锻炼的平台,让学生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通过接触实际的案例,对法律有更全面深刻的认识。他希望实践基地能通过培训和实际工作,让学生获得更好的锻炼与成长。
  雷杰与赵家琪分别代表公证处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赵家琪代表学校向公证处授牌,广州市萝岗公证处与广州商学院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正式成立。
  据悉,法学院将在近期安排首批学生前往萝岗公证处实习。法学院与公证处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在省内,甚至国内都不多见。此次法学院与萝岗公证处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开辟了法学实践教学的新领域,开创了符合法学人才培养、实践育人的新思路、新路径。
法学院与萝岗公证处洽谈中
授牌仪式
双方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