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校与广州公证处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及授牌仪式在第二行政楼208会议室举行。这是广州公证处与广东高校建立的首家实践教学基地。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副主任丁毅、郑文敏、张昱,我校副校长王真、法学院院长赵家琪、教务处处长彭娟等领导及法学院师生参加了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唐犀主持。
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将创新公证业务和法学教育的理念,在公证服务、课题研究、法治宣传、课堂教学和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进行合作。多年来,法学院邀请广东省公证协会、黄埔区公证处一线工作人员进课堂讲授《公证制度》课程,给学生传授最直观的实务经验。实践教学基地成立后,广州公证处将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行业对接、践行理论的机会。
我校副校长王真向来宾介绍了学校先行先试,敢为人先,担当广东民办高等教育探路者的办学历程。他指出,学校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社会输送服务基层的法律人才,与区司法局、区法院、检察院和市法援处合作,在组织实施社会法律服务项目过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与广州公证处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标志着我校与公证行业的合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校学生获得了参与社会服务的新机会。他表示,学校将大力支持法学院与广州公证处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同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
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介绍了广州公证处的发展历程和近年来在司法辅助、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公证执行效力、家庭财产、微信办理公证等领域的业务创新情况。她希望双方加强公证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公证发展提供理论支撑;鼓励双方在公证实践同教学资源之间良性互动,加强专项交流;欢迎学院师生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深入了解公证实际工作。她寄语青年学子一边学习一边思考,进一步感知公证、信任公证,把公证法律知识学懂、学深、学透。
我校法学院院长赵家琪感谢广州公证处对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并表示此次与广州公证处的合作是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并将在法学院的社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实践公证业务的学生团队。我校教务处处长彭娟和广州公证处公证员代表吴庆丰在会上作了发言。
此次与公证处的合作,扩展学校法学院社会法律服务的项目,在与政府部门共同实施社区矫正、诉讼服务、调解服务、法律援助、社区法律服务等五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项目——公证服务,丰富了我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和校政协同育人体系。同时,广州公证处也将有效借助我校的科研力量,开拓公证业务的新领域。
我校副校长王真在仪式上致辞
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讲话
双方授牌
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