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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新聘辅导员业务学习活动

 

明确工作职责,委以育人重任

––记我院新聘辅导员的业务学习活动

    根据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的精神,我院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由于工作的需要,今年七月份新聘了7位辅导员,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增添了新的力量。

    7月11日下午,学院在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开展新聘辅导员业务学习活动。主讲人是学院党委谭马利副书记,参加此次业务学习还有学院团委书记何伯略老师、副书记张雪梅老师和全体新聘辅导员。此次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教育部24号令、学院团学工作特色、辅导员职能定位的“两个明确”、辅导员工作的分层教育原则、如何有效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具体情况、学生党建工作等。

    首先,组织学习了教育部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了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根据教育部24号令和辅导员的工作实际,谭副书记提出了“两个明确”,第一是明确管理体制和机制;第二是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并形象地把辅导员的工作角色定位概括为以下九个方面:

    1.学生的导师——围绕学生的成才成长,给以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学习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处事、学会交际和沟通、促进学生成才成长等。

    2.学风建设方案的主要策划与实施者——围绕学院的工作中心和重点,根据各系的特点策划学风建设的具体方案,并贯彻实施。

    3.党建工作者——负责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教育和培养等。

    4.团建工作者——负责开展团校教育工作,加强团支部的建设,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等。

    5.学生基层组织的指导者——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指导学生会及其基层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等。

    6.思想政治课教师——负责部分思想政治课(如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

    7.学生活动的指导者——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等。

    8.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者——引导学生挖掘本身的特点与优势,规划自身的职业生涯等。

    9.毕业生就业工作者——负责收集就业信息和拓展就业市场,指导毕业生应聘的技巧,努力促使毕业生成功就业等。

    第二,根据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与原则,谭副书记提出了“分层教育”的工作原则,指出了“群育导向”和“分层教育”的联系和区别,阐述了分层教育的“抓两头,促中间”的要领,特别强调抓好先进分子的重要性,提出了“以先进带中间,以政工干部带后进”的分层教育理念。

    最后,谭副书记重点讲解了我院党建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阐述了我院党建的特色和亮点。他还指出,我院成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会,把学习党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学习贯穿于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整个过程,并坚持不懈地进行教育和培养。

    通过此次业务学习,使新聘辅导员全面的认识了自身的角色定位,深入了解了我院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更好地掌握了开展工作的有效方法,为把我院学风建设推向第二层次作好了铺垫。(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