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包括培养高素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以及从事社会服务。近年来我院领导班子确立了“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思路,坚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过几年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几十个项目获得2012~2013学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本科类项目立项;在2013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教师教学能力评比等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学院立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社会服务,也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我院法律系牵手萝岗区司法局,共建“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基地”;同时,萝岗区法院依托我院软硬件设施,把“九龙镇人民法庭”设在我院校内,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司法实践场地。
9月7日,南方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门报道了我院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认为我院开放式办学,与萝岗区司法局建立实践教学合作关系,推动内涵式发展,服务基层师生,是高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新思路和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