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陈咏梅教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
9月10日上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省委礼堂召开庆祝第二十五个教师节暨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在教育战线上做出重要贡献、默默耕耘的南粤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我院陈咏梅教师荣获2009年“南粤优秀教师”称号,同时也被评为广州市萝岗区优秀教师。
陈咏梅是法律系一名教师,她自2003年进入我院执教于法学专业后,每学期的教学测评均在92分以上,平均分均达到96分以上,课程曾多次作为法律系和学院的公开课予以观摩交流,并多次作为学院优秀教师代表在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其科研成绩也十分突出,曾获我院《06-07学年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二等奖》、《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2007-08年度教学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陈咏梅是我院青年教师的典型,希望广大青年教师以此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争取早日成为学院的教学能手,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