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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学习,保障教学质量——我校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会议

12月2日下午,我校在第一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会议。副校长欧洁梅,教学与科研工作部部长彭娟,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副部长李迪宏、刘志雄、黄炳超、何志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学习了学校部分教学管理制度。会议由彭娟主持。
  欧洁梅指出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是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制定的,是实现学校转型发展的重要保证。她强调,全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学校实际出发,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通过制度的有效执行来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保证教学质量。她强调各学院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李迪宏解读了《广州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目标、制定原则、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调整及监督管理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强调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开展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其制定、执行、调整与监督管理,必须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他还介绍了《广州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指出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选用和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也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何志强解读了《广州商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他分别从教研室设置、工作职责、教研室主任的条件及考核几个方面进行讲解,强调教研室管理办法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职能作用。
  刘志雄解读了《广州商学院实验室开放暂行管理办法》,强调实验室开放需要有组织的实施,明确实验室开放时相关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同时为了促进实验室开放,学校给予一定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彭娟对《广州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作了具体说明,指出学校提倡教学基地、就业基地、师资培训基地、科研研究基地一体化建设;鼓励与行业协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鼓励跨专业、跨学院建立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她再详细解读了基地建立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程序、建设内容及管理与评估,希望各学院能够充分认识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并根据制度规范管理。
  会议还对近期的教学工作进行了部署与研讨。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