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1月12日下午,我院特邀省委宣传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宣讲团宣讲员、省委党校、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韦华腾教授来我院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院党委书记谭马利,副院长、党委委员高惊生,副院长冼德庆,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政工干部、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人等近70人参加会议。宣讲大会由谭马利主持。
宣讲大会上,韦华腾教授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我国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出发,重点阐述《决定》的十大亮点。即一个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个方面(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第六,核心问题:党的领导下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第七,首要问题:坚持依宪治国及依宪执政。第八,重点问题: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第九,基础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第十,反腐问题:依法反腐。韦华腾教授的宣讲,系统的诠释《决定》的内涵,以及它在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尤其在党的全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谭马利认为,韦华腾教授的宣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我们一次思想的洗礼、一次理论学习的大餐、一次完整的导读。他指出,实行法治不是轻而易举,达成法治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艰苦长期的努力。希望大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同时,在课堂上、在育人过程中,让法治的观念深入学生头脑,体现到学生的行为、行动中去。
注:
韦华腾,男,1958年3月出生于广东惠来县,籍贯广东普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法学教授,律师,税务师,仲裁员。现任: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副厅)。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公安厅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民营企业商会法律顾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社科联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我省“双百”(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宣讲员,《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宣讲员,广东省“五五”、“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员。研究专长:宪法与行政法,司法制度,经济法(涉外经济法),比较法。主要学术成果:主编出版《三资企业的法律与实践》等系列涉外经济法律专著(丛书)以及《法治探索》等10多部法学著作。主编出版《法学概论》等14本法学教材。发表法学论文7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