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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及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前教学准备工作
  1.落实教师到岗情况,确保教师上课准时到岗。
  2.核查本学期课程安排情况。应确保课程表准确无误,防止课程漏排、少排、多排或课程冲突等情况发生。应将教师个人课程表以书面形式送达教师本人,务必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上课时间、地点。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检查本单位新学期各类教学文件准备情况。依据教学日历、教案管理办法、多媒体课件管理办法等教学管理文件精神,检查教师教案、课件、教学日历、课程表等资料,确保每一位教师教学文件齐备,并能正常使用。
  4.检查本单位教学场所准备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部)全面检查课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准备情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归口部门处理。
  5.安排落实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准确掌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并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异动的学生(含转专业学生)应于2月27日(寒假第5周星期六)之前到转入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具体工作要求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6.做好开学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学校于开学第1周(2016年2月29日(第1周星期一)~3月4日(第1周星期五))对全校教学工作准备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课表落实情况,即教师、班级、课室、课程四者的对应情况。
  2.教师、学生出勤情况。
  3.课室使用情况及多媒体、音响、话筒等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4.学生教材征订及发放情况等。
  5.教师上课情况,包括教师的教案、课件,教师是否向学生说明本课程的教学安排、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课程成绩构成等。
  (二)检查形式
  1.学校领导与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2.教务处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到各教学单位、教学区域检查。检查安排表请见附件2《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1天教务处教学检查安排表》。
  3.各院(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
  4.园区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开学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
  (三)检查要求
  1.开学第1周,各院(系、部)应每天安排人员到各授课课室等教学场地进行检查,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请见附件3《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各院(系、部)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应于2016年2月26日(寒假第5周星期五)17时之前送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石昭仲老师(行政楼2楼207室)。
  2.教务处及各院(系、部)检查工作组成员应深入课堂,对开学教学工作的运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登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评课活动,及时反馈信息,通报情况。
  3.各院(系、部)检查工作组当天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送交院(系、部)联络员,由联络员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与小结(请见附件4《广州商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将检查小结情况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4.开学第1周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部)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只需电子版文件,请见附件5《广州商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于2016年3月8日(第2周星期二)17时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5.为稳定教学秩序,开学前两周原则上不予停、调课。如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有关负责人联系,协调解决。
  三、学期初补考工作
  (一)补考时间
  1.本学期补考时间安排在2016年2月29日(第1周星期一)~3月11日(第2周星期五)。
  2.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开课院(系、部)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向学生公布。公共选修课补考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3月11日19时30分~21时30分,由开课院(系、部)根据考试人数相对集中安排学生考试(一个考场可安排多个科目同时进行考试)。
  (二)补考课程
  补考课程包括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所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三)补考对象
  1.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因故没有参加期末考试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缓考学生不再另外增加补考次数)。
  (四)补考组织与实施
  1.补考工作(含公共选修课)由各开课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部)应于2016年3月1日(第1周星期二)之前将《广州商学院期初补考安排表》(请见附件6)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张韵老师(行政楼2楼210室)备案。
  2.各院(系、部)应按照我校考试管理规定做好考试命题、印制试卷、组织考试、批改试卷、录入成绩等工作。
  3.各院(系、部)应于3月1日之前完成补考工作安排,并公布在各自网站上,告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4.各院(系、部)应认真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使补考学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各院(系、部)应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认真检查本单位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和监考教师职责的履行情况。
  (五)补考成绩录入
  各院(系、部)通知相关负责老师于3月16日(第3周星期三)之前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补考、缓考成绩录入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石昭仲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410(内线)
  (二)联系人:张韵: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508(内线)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2.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1天教务处教学检查安排表
  3.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院(系、部)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4.广州商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
  5.广州商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6.广州商学院期初补考安排表
   点击下载文件和附件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