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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十一月一十五日毕业生照相的通知

 

毕业生像片信息与学历证书共同使用,从根本上杜绝了虚假文凭的现象,对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有着重要意义。20071115日(星期四)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我院为毕业生照相,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当天各专业毕业生照相的时间、地点及次序必须严格依照附表的安排。

2.  请各系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班和学号的次序,持已经填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分批进入摄影室拍照。

3. 照相时不能穿着黄色、绿色、蓝色和接近肉色的颜色的上衣,也不能穿反光的上衣。

4.  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教学处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