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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其中3月31日(第6周星期五)晚上补4月3日(第7周星期一)晚上的课程;4月1日白天补4月3日白天的课程。
      二、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三、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州商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