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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8级学生现场电子摄像的通知

 

各系(专业)

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有关部门的要求,学生在报名参加全省或全国各类科目统考时必须进行现场电子摄像,拍摄的电子相片为报考、考试、公布成绩用。电子相片是学生重要的基本信息之一,为做好2008学生电子相片采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时间:20081126~122

2、地点:D103

3、请各系辅导员和各班长根据现场电子摄像安排表(见附件1)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号顺序列队参加摄像(通知暂不在校的学生)。

4、参加照相的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列队,照相时请不要穿蓝色或与蓝色相近的上衣。

5、各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只安排电子摄像一次。逾期没有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各类统考报名均为无效。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电子摄像流程:

1、各班级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学号顺序列队;

2、电子摄像;

3、签名确认;

4、摄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