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专业):
为加强教学管理,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按照学院工作部署,学院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即10月31日至11月12日)进行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期中检查的内容:
1、 常规检查的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检查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学期授课计划表(含实验教学)、实验及设计指导书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讲稿(含电子教案)是否明确教学重点和掌握深广度;教师对学生课外学习指导及作业批改情况等。
(2)教风、学风的情况分析。包括教学秩序(考勤)情况、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等。
(3)实验、实习组织及进行情况。实验教学,包括有关实验教学方案的制定、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 法的改革尝试和进展情况等。实习主要检查实习内容及实习安排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基本文件是否齐全,教师配备和学生分组情况等。
(4)教学档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试卷、成绩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安排及教学管理过程的档案等。通过对教学档案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教学档案的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逐步完善学院及各系部的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5)教研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6)下一步的教学工作安排。
2、重点检查的内容
(1)毕业班到目前为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每个学生应修读的课程的学分累计情况、毕业实习安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制订出解决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03级专科及02级本科的学生能如期顺利完成学业(特别是英语专业,必须着重检查02级本科学生的学分累计、毕业实习与论文指导安排情况)。
(2)新生入学以来对大学教学要求的各方面适应情况,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大学生学习观、成才观。
(3)检查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自学的情况和反映教师本人教学方法的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考试制度改革的情况,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的教学改革制度,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去。
(5)教师听课、评课的情况,院、系领导有重点地深入课堂听课,在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时,除检查课堂讲授外,还应对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态度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各系尽可能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6)检查仪器设备满足教学要求的基本情况,各系部要认真自查本系部主要负责的专业实验室、常用课室的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多媒体课室、语音室、电脑房的设备使用及损坏情况,普通课室的电风扇和灯管损坏情况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详细的检查报告。
二、检查的方法
1、期中教学检查主要以各系自检自查为主,教学处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检查。
2、 教研室(小组)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可以通过教师自查、互查和系主任抽查的方式进行。
3、各系部通过召开专门教师会议分析本系(专业)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程,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广泛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自觉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执行学院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师授课的情况、教材使用的情况、仪器设备的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意见,将意见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5、各系在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主要分析本专业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可以邀请老师和高年级同学给学生介绍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教学的要求。
6、各门课程是否进行期中考试由系和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期中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期末考核成绩的重要构成部分。
三、期中检查的要求
1、各系部要按学院要求制订一个简要的本次期中检查的计划。检查期间各系部、教研室应填写必要的教学情况分析表格,检查结束后应提交必要的教学检查详细记录和总结报告。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检查,并按检查要求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系领导要分别对师生进行动员,强调本次期中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明确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大家积极参与。
3、各系部(专业)组织一次或两次公开“观摩课”,并于11月1日之前把上课教师、时间及地点报给教学处,以便教学处做好安排,邀请院领导、各系部正副主任及教师参加听课。
4、请按照《增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表》组织老师和学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检查活动。
5、期中检查结束后,要上交院系领导及相关教师进行听课、评课的听课表到教学处。
6、请将本次检查的基本情况写成简要汇报,于11月15日前送交教学处。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
教学处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增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表
会议安排 | 参加人员 地点(A311会议室) | 座谈时间 |
老教师座谈会 | 学院领导、各系部专任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 、教学处 | 11月 8 日下午2:30(星期二) |
中青年教师座谈会 | 学院领导、各系部专任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 、教学处 | 11月4日下午2:30(星期五) |
学生座谈会 | 学院领导、教学处、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派学习委员、学习部长及三名学生代表) | 11月9日晚上7:30(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