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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十一月二十日毕业生照相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 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 精神,毕业生的像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学生像片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来学校统一拍摄,提供二寸相片4张、一寸相片8张和图像光盘一张用于毕业证书等制作,学生需交拍摄成本费15元。

拍摄的照片主要供我院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备案,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用,8张一寸相片将发给学生自己使用。

鉴于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已与新华社取得联系,我院2009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定于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我院为毕业生照相,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照相前统一填涂好照相机关卡,并交由辅导员统一保管。(填涂说明见附件)。

2.        当天各专业毕业生照相的时间、地点及次序必须严格依照附表的安排。

3.        请各系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班和学号的次序,学生持本人已经填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分批进入摄影室拍照。

4.           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照相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和接近肉色的颜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并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白色上衣为标准上衣)。

5.           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6.        学生须按照规定当天时间准时参加拍摄,过时不候。凡因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责任自负。

7.        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算起,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相片及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学处勘误登记。

特别注意:照相时不要持他人的机读卡照自己的相,或者站错位置,一旦有错误相片与其下面的信息不对应人。

   电子照像划卡.doc  汉字区位码查询器.rar

      教 学 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