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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商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校级评审结果暨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学院(部)推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共评选校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拟推荐参加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第12周星期五)至2021年5月27日(第13周星期四),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反映至教务处(创客空间)。
  联系人:陈伟涛
  联系方式:020-82878483
  邮箱:505447097@qq.com
  附件: 点击下载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