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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期末各项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本学期各类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院《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增教文[2011]1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预防和制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切实保障考试公正、公平,创造一个和谐、良好、高尚的考试氛围,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组织和督察工作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系(部)主任为成员的院级考试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等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系(部)、各相关单位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组,负责各项考试考风考纪组织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一)各系(部)要在考试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级要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申学院考试纪律和违纪处理有关规定,宣传、张贴学院有关考试管理办法,正确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特别要强调学生要严格遵守《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见附件3),努力拼搏、诚信考试、严守考纪。

      (二)期末考试前,各系(部)要组织人员对所有考场进行清理,并在相关系(部)的宣传栏上做好考试宣传标语,营造严肃考风考纪氛围,保持良好的考试环境。学院可在适当位置悬挂有关考风考纪宣传条幅。

      (三)各系(部)在考试前要通知所有学生:参加每场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其他带有相片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认真培训,强化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意识

      (一)各系(部)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10年6月修订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意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召开监考人员培训和动员会,按照监考要求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教师的监考行为。

      (二)系(部)要安排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命题教师可担任流动监考人员。除特殊情况外,监考人员一律不得让他人代替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2),严格履行岗位责任。考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制止,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监考严重失职,构成教学事故者,按我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四、严肃考纪,建立学生违规快速处理机制

      (一)考场有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在《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考场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学生违纪或作弊具体情节和情况,同时尽量掌握学生违纪或作弊证据。监考人员要当场发给违规考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考试违纪现场情况登记表》,并要求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情况进行签名确认,考试结束后连同违规考生试卷及证据(情况)提交开课系(部),然后报教学处备案。

      (二)各系(部)要根据考试违纪现场登记表中的记录,核实学生违规情况,对学生进行教育。对核查考试违纪情况属实的学生要进行及时处理,并予以公告。

       考风考纪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努力、支持和配合。各系(部)及有关单位要把加强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确保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保证我院期末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相关附件)

1.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请单击这里下载以上通知及附件:20110620-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期末各项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doc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