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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
  5月1日放假1天。
  三、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州商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