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结合“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开展,现对我院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增强全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百日防护期”的安全稳定,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2年11月6日9:00时至检查结束
三、安全检查执行小组以及参与检查部门
组 长:冼德庆
副组长:李冬青、张秋艳、周庆华、何柏略、胡成业
成员:各系负责人、官照春、关平、王新亮、李国辉及学生干部
参与检查部门:学院办公室、学生处、资产处、后勤综合办公室、工程部(水电班)、各系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餐厅等。
四、安全检查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行政办公楼等。由院办、保卫处负责。
2.学生公寓:包括:1、2、3、4、5、6、7、8、11、12、13、14、15、16、17、21号共16栋。由学生处、保卫处负责。
3.餐厅:包括学院内所有餐厅。由后勤综合办公室、保卫处负责。
五、安全检查内容
1.各个区域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应急照明灯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性能是否良好。
2.学生宿舍是否有乱拉、私接电线、网线现象,是否存有高功率违章电器现象。
3.学生宿舍是否是否私藏铁棍、菜刀、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危险液体等违禁物品。
4.学生宿舍内柜子、床椅等家具受损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各餐厅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和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安全检查要求
1.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做到检查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及时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由相应的部门跟进落实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
3.对学生宿舍发现违规电器,如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棒、电水壶等按照程序坚决没收,并由学生处书面通知本人。
4.对各外包餐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由主管部门跟进落实整改情况。
附件:增院办〔2012〕6号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doc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