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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年申报职称人员提交材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

  为保证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各系按以下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一、上交时间:
  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06年8月30日下午四点,请系部秘书统一收齐交学院办公室董慧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规范;申报材料必须统一用纸、统一填写式样,不要更改下载表格的式样;
  2. 送审材料必须按《送评材料目录表》的内容准备,必须齐全;
  3. 各类材料要分类装订成册,以防丢失;
  4. 申报材料(尤指论文和著作)一经受理,不能随意更换和增补。
  5. 同一业绩成果材料只能申报同一系列同一专业技术资格。
  6. 按照《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2005]15号文)要求,拒绝非法刊物。
  7. 申报专业名称在高评委下设学科组(详见粤教人[2006]99号附件11)所列的学科、专业进行填写,限填至二级学科(专业)。
  8. 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需填写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完成的普通教育类教学时数填写,由教学处负责审核并盖章;申报材料中需填写的科学研究情况(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著作,SCI、EI、TSTP、人大复印资料索引论文,获专利的情况,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承担科学研究项目的情况等),其中论文复印件要有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三、各系部秘书根据附件内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上交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