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华师考试科的通知,本学期普通话测试安排在11月1、2日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安排表),地点在华师本部实训中心3楼。请同学们务必带齐学生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条参加考试。在校的同学由班干部统一到教学处(103A)领取考试安排条。然后认真核对个人姓名和出生年月,如有错漏,及时到教学处更正。个别在外实习不能回来领考试安排条的同学,可以直接在网页上查询考试时间,然后记下自己的考号,凭身份证、学生证和考号参加考试。请同学们互相通知,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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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