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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全体2013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精神,毕业生的像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
  为做好2013级学生(即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要求,我校定于2016年3月12日(第2周星期六)邀请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校为2013级学生拍摄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拍摄的照片主要用于我校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备案、张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另有4张一寸相片将发给学生自己使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每位学生于拍摄前应交15元摄影成本费,各院(系)收齐费用后于3月8日(第2周星期二)17时之前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楼219室),由学校统一将摄影成本费交给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
  2.各院(系)应选派1名联络员组织拍摄工作。联络员应熟悉2013级学生的情况,能准时组织学生有序地完成拍摄任务。各院(系)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次序组织2013级学生拍摄,详情请见附件《2013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拍摄安排表》。
  3.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按照班级和学号的次序排队,分批(5~8人/批)进入摄影室拍照。
  4.学生进入摄影室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好“摄影编号”后,严格按照“摄影编号”的顺序逐一进行拍摄。每一位学生一定不要站错位置。一旦站错位置,相片将与其本人的信息不相符。
  5.按照相关规定,有衣领、白色的上衣为标准上衣。由于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拍摄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或接近肉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
  6.拍摄时,请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耳朵。
  7.等候拍摄时,学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应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8.等候拍摄时,学生不要喧哗吵闹;拍完的学生不要在摄影室外和楼梯口逗留,以保持教学楼安静和楼道的畅通。
  9.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学生本人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全部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务必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之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自备:学生证、身份证、40元摄影成本费和邮寄费,学校代码填涂:“13667”。
  11.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之日开始算起,40天之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相片信息有误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勘误登记。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桂英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6091、8217(内线)
  联系地点:行政楼2楼219室
 
  附件: 2013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拍摄安排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