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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商学院关于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上岗的通知

根据《广州商学院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广商人字〔2019〕7号)部署安排,我校拟在本年度6月底分批开展并完成我校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现对本批次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安排做如下说明:
  一、竞聘岗位
  我校个别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岗位,包括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具体如下:
  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岗位,包括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经济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管理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会计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外国语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法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各1名,共3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公共体育部:主任1名。
  二、竞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法制观念强;
  3.有较强的危机意识、质量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特色意识;
  4.热爱教育事业,务实肯干,事业心强;
  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业务管理和协调能力及团结协作精神;
  6.具有较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二)年龄资历要求
  1.二级院长(中层正职)
  正高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65周岁以下(指195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及科研工作副院长(中层副职)
  要求有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中层副职):
  要求有二级学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高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学历学位、职称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1.政治面貌
  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其他规定
  竞聘者在工作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2)违反教育部高等教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条款;
  (3)违反职业道德,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竞聘者。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竞聘通知或招聘信息
  (二)公开竞聘接受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方式报名,参加竞聘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附件1《广州商学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附件2《干部竞聘履历及业绩情况》及准备 个人简历(带近照)一份发送到学校指定联系邮箱。
  (三)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布竞聘者名单及其所竞聘岗位。
  (四)竞聘演讲与面试(现场答辩)
  1.演讲
  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参加竞聘目的,自身竞聘优势及受聘后聘期工作思路、主要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演讲重点是受聘后聘期工作思路、主要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每位竞聘者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面试(现场答辩)
  由竞聘领导小组成员于竞聘者演讲后就所关注的问题提问,竞聘人员现场予以解答。
  四、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3日至6月25日
  五、竞聘演讲时间及地点
  竞聘演讲时间:6月27日、6月28日(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竞聘演讲地点:我校交流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电子材料投递邮箱
  联系人:人事处黄老师;邮箱地址:gzsxyhr@163.com
  邮件名格式:竞聘岗位+姓名
  七、竞聘岗位薪酬待遇
  1. 二级学院院长享受我校中层正职干部薪酬待遇;
  2.二级学院副院长享受我校中层副职干部薪酬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商学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
      2.干部竞聘个人履历及业绩情况
广州商学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