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日,公休),4月4日(星期一,补休4月2日的假期),4月5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另外,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星期一的课。
二、教学处、各系部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三、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