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就学院国庆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 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照常上课上班,9月27日(星期六)补上9月29日(星期一)的课,9月28日(星期日)补上9月30日(星期二)的课。
二、教学处应安排好教学工作。
三、各部门协助学院办公室做好节日值班安排。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四、各单位在节前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出问题。
特此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