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成立社会法律服务中心
2004年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批、广东第一所独立学院时,就提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2014年学校成为广东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制定了“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强化应用型大学建设。2016年学校提出“一学院一特色,一专业一品牌”的建设要求,同步筹建科技园,与学校形成“一校一园”发展格局,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
学校法学院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积极酝酿、研讨如何结合专业特点打造自己的教学特色和专业品牌。早在2010年,法学院就与黄埔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基地,作为学生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尔后,法学院先后与广州市法学会、黄埔区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九龙镇政府、九佛社区、镇龙社区等进行合作,共同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这些校政协同育人平台的搭建,为法学院组建“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如何组建社会法律服务中心
社会法律服务中心以“学以致用,践行法治,立足专业,服务社会”为宗旨,着重“两个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即培养和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服务社会的能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能力,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
社会法律服务中心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秘书一至三人,法学院全体教师及辅导员都是该中心成员,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心下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等五个学生团队,设置“诉讼服务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室”“法律咨询室”。学校教师和合作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共同作中心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哪些业务
社区矫正服务。此项业务由学校法学院联合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开展。2010年以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先后组织500多人次参加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对234多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教育、引导和干预,其中216人的刑期已满,解除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黄埔区司法局领导指出,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弥补司法所以及基层乡镇专业矫正工作人员的缺乏,缓解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压力。同时,在校大学生获得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把学习所得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提高行政执法实践能力。
诉讼服务。此项业务由学校法学院联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开展。2012年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向中新知识城派出法庭——九龙人民法庭,该法庭就建在广州商学院内,是全省首个建在高校内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是法学院与九龙法庭开展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进一步延伸与深化。学院学生在法庭当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村镇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志愿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提高学生司法审判实践能力,为中新知识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贡献力量。
法律咨询服务。此项业务由学校法学院联合九龙镇九佛、镇龙社区居委会开展。2015年,法学院与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佛、镇龙社区居委会合作,充分发挥学校法学学生的专业优势,以法学院师生为主体,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共建“法治社区”、“幸福社区”,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咨询,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社会,把自身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法律援助服务。此项业务由学校法学院联合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开展。2016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广州商学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年让法学院师生代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这是全区首个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法学专业学生为主体,学校法学专业教师作为指导老师,黄埔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为师生及学校周边有法律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由法律工作者承担的对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公益事业,对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是全方位的。学生投入该项事业,不但能及早地将所学课本知识应用到实践,而且能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与自豪感。
人民调解服务。此项业务由学校法学院联合黄埔区九龙镇政府、九佛司法所、镇龙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一项传统业务。新的历史时期,为建设和谐社会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工作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法学院已开设人民调解课程。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政府、九佛司法所、镇龙司法在法学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来自九龙镇管辖内的居民、村民的纠纷进行调解。学校拟成立由学校领导领衔、以法学院教师为主体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对内可以调解校内纠纷,对外可接受九龙镇政府委托开展村社居民、村民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