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会计学院在第一教学楼306室举行了《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学术沙龙。学术沙龙由成慕杰院长主持,学科带头人田淑华教授主讲。
田淑华对《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实施的时间和背景进行了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会计的业务处理越来越复杂,原制定的相关会计准则不能满足当前经济业务核算的需要,对财务业务及报表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有一定的限制。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从准则的发布到实施,间隔1个多月,所以第42号准则的提出对财务的核算更加及时和有效,也更加规范复杂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分享准则改革的背景之后,她对第42号准则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解,在介绍准则的内容时,提出了本准则所适用的范围,即同时在境内和境外上市的公司以及仅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适用,而境内其他企业需要进行过渡,在2022年全面实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实施。《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共五章分为三十三条,田淑华教授主要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概念,对确认非流动资产、计量到列表等环节应注意的问题,都一一作了详细阐述和举例说明。她建议在场老师应注重学科联系和知识扩展,应跳出会计的业务问题,与其他相关学科发生关联。
成慕杰对田淑华教授的学术钻研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学术态度非常钦佩,希望大家学习田淑华教授无私奉献的精神。成慕杰指出,田淑华教授所分享的内容贴近企业现实,又容易让师生接受,希望大家以田淑华教授为榜样,不断开拓会计教学、科研的新局面。她表示此类学术沙龙会持续举办,鼓励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并对下一次学术沙龙活动进行了预告。
此次学术沙龙,大家在活跃的气氛中度过,教师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学术氛围浓厚,就准则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未来准则的发展进行了展望。此次学术沙龙,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学术研究和探讨氛围,增强了教师间的交流与学习,对后续的教学和科研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家反映热烈,一直认同活动举办的方式和意义,并建议将学术沙龙活动常态化,促进老师的成长,对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田淑华教授主讲
沙龙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