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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召开教练员期中工作会议

为完善我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提升我校竞赛水平,经过多轮征询,《广州商学院体育运动代表队竞赛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于11月8日正式公布实施。11月20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六教101会议室组织召开教练员期中工作会议,针对新《办法》进行说明。体育运动委员会秘书长沈翔出席会议,全体教练员、体育社团指导老师和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沈翔对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他从建队流程、参赛资格、参赛申请、赛后报销、奖励办法等方面,针对阳光组和运训组分别进行了说明。他指出,阳光组作为普通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竞赛的重要平台,注重学生体育精神的培养,而运训组则在专业训练和竞赛成绩上有着更高的要求。新办法细分了两个不同组别的具体要求,更为贴合实际。沈翔强调,我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实行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教练员负责制,要求教练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训练,赛出成绩,为学校争光。

新《办法》在建队流程方面,明确了从筹备到人员选拔等环节的要求;在参赛资格方面,阐述了不同组别运动员参赛需满足的条件;在参赛申请环节,规范了申请流程;在报销环节,明晰了报销项目、比例和流程;在奖励办法中,充分体现了对优秀队伍和运动员的激励机制。

会上的答疑环节,沈翔耐心解答了教练员和体育社团指导老师提出的问题,问题涉及实际操作中的组队程序、特殊情况运动员资格调整、训练资源调配、奖金奖励机制等。

我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在发展过程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此次工作会议详细解读了新规定、新要求、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校队的方向和目标,积极助力我校体育代表队在未来赛场创造辉煌,展现广商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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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