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法律系于4月27日上午举行《法律文书写作》研讨课,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教务处、督导委及系内部分教师参与了本次教研活动。
本次研讨课以“冷冻胚胎”继承权一案为主线,任课教师贺林森老师提前布置课前预习作业,让同学们对该案件的基本信息有了初步的了解。课堂上,贺林森老师分别从“法、理、情”和“诉、辩、审、判”的角度,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锡民终字第01235号)》的基本写作要领进行了讲解。学习过程中,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参与互动,阐述观点,寄学于问、寄学于思、寄学于述。
此次研讨课是本学期法律系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听课、评课活动,教师们及时总结了实践教学的成果和经验。同时,法律系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教师对今后的教学工作进行改进,以期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贺林森老师讲课现场
学生认真听课
部分教师参与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