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院知悉黄埔区各村居将对村居法律顾问开始新一轮竞聘上岗信息后,领导班子认为此项法律服务工作符合我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于是鼓励各位具有律师执业证的教师报名、提交简历。领导班子兼顾我院教学工作,推荐了相关老师参与竞聘。
经过司法局及各村委的遴选,最终我院推荐的刘丽珍等三名教师顺利选聘为黄埔区新田村、莲塘村、大涵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在疫情仍未完全消除之际,他们克服困难,到所在司法所、村委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从下周开始,三名教师将进村履行法律顾问职务。
设村居法律顾问是广东省司法厅推行多年的行之有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委会负责,参与本村重大问题决策,日常给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做普法讲座。该项工作能解决村委干部与群众的燃眉之急,提高村干与村民法律意识,对振兴乡村经济建设起到不可或缺的法治保障作用。
法学院教师受聘为黄埔区村居法律顾问意义重大。此举服务了周边基层区域社会经济,为法学院学生开展社会法律服务、社会调研提供平台,为教师进行三农法律问题调研、科研提供了支点,是多方位打造法学院双师型队伍的举措。法学院将利用好该平台资源,进一步做好校政合作育人,培养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等相关工作,不懈打造法学院应用型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