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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研讨会暨共建单位联席会议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秉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德育为先导,以能力为本位,以协同育人为路径,以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为方向,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理念,法学院于11月28日上午在第一行政楼401会议召开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研讨会暨共建单位联席会议。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余炳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九龙检察室主任王博韬、广州公证处副主任孙力、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黎国贵、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暨南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杨教授,我校副校长欧洁梅,教务处处长彭娟,法学院院长赵家琪,副院长唐犀、兰德忠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赵家琪主持。
  欧洁梅代表学校对校外专家学者表示感谢。欧洁梅指出,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在新的“国标”要求下,如何定位,如何培养好法学专业学生,对人才培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献计献策,为法学院传经送宝。欧洁梅为来访专家学者颁发了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法学专业客座教授聘书。
  会议根据“国标”新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理念和我院专业特色,由兰德忠汇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校外专家听取汇报后,根据方案进行讨论和审议。校外专家对我院提出的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构建社会法律服务人才“三融三通”培养模式表示肯定,对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专业定位、职业素质及行业需求等方面给予了宝贵的意见。
  唐犀向校外专家通报了近期法学院与各家共建单位的合作事项,就2015级学生实习、2016级刑事模拟法庭比赛、实务人员进课堂授课等问题与来访共建单位共同商讨,共建单位也向法学院反馈了学生实习、实践及选派实务人员来校授课的情况,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本次会议,校外专家论证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了理论依据,保证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为法学院教学改革与校外资源建设相融合打下基础。
 
欧洁梅为校外专家颁发聘书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