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于5月12日下午在第七教学楼206举行了教学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会,会议主题是“以社会法律服务为抓手,推进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欧洁梅主持,学校副校长冼德庆,教务处副处长钟新波,教务处杜从瑞老师以及法学院全体教师出席了会议。
校政合作是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路径,社会法律服务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典型。本次会议针对社会法律服务的五个模块(即社区矫正、诉讼服务、社区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重点研讨了社会法律服务各模块培养目标、实践内容、实践形式、实践时间安排、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与会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通过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的模块进行实践,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培养了学生基本的“听、说、读、写”等能力,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向实践,又在实践中发现不足而主动回归课堂进行主动学习。同时,与会教师提出对策与建议,畅谈对人才观、教育观、学生观的思考与认识,研讨如何平衡传统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关系,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求解决问题和谋求发展的思路和方法,表达了要将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实践进一步深化,要将实践从活动的形式化走向课程的规范化,认真做好教学、精心安排教学任务的鲜明态度。 冼德庆提出,法学院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有很大的进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首先要明确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然后从各个方面进行培养,从每一门课的任课老师的教学,每一次实践的指导,考试制度的改革,学生工作等多方面落实;不仅要出实践成果,也要出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扩大影响力。 钟新波表示,法学院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方向思路清晰,已经在讨论具体落实阶段。法学这门学科在实践方面没有具体的教学实践标准,需要大家共同去探索。法学院积极利用社会力量,与政府、企业等实务部门合作拓宽实践的路径和方法,开展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希望将来能够通过招生率、就业率、培养效果等方面来验证学生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 赵家琪做总结发言,希望法学院老师能够深入思考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问题,如何使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实践成为课堂的延展而非学生活动,如何让课程与实践对接。他指出,老师们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挖掘科研亮点,申报课题,出理论成果。副校长冼德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