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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法律系举办实务课程教学研讨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律实务课程建设,共享优秀教学经验,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加大法学专业特色建设力度,法律系于3月31日下午在D2-206会议室举办了法律实务课程教学研讨会。学校副校长冼德庆,督导委员会主任邬家炜以及两位督导员、法律系全体教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律系副主任欧洁梅主持。
    法律系主任陈文椿对学校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回顾了法律系近年来实践育人的教学模式,希望教授实务课的教师能够通过交流开展实践、实务课的经验以提高教学质量。法律系担任过实务课程的教师在介绍经验时提出,实务课程教学与法学理论课程教学应当相区别,可以采用专题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小组讨论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以及以实践能力锻炼为主的开放式考核方式,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启发学生进行参与性学习和开放式思考,引导学生运用司法实务的思维检验法学理论的学习。他们建议实务课程教学内容应与司法实务职业对接,选择具有实操训练设计内容的教材,引进更多有司法实务经验的师资,或者派遣教师到司法部门交流,同时积极利用毗邻九龙法庭的地理优势,通过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法律咨询等活动优化实务课程的教学设计。
    冼德庆肯定了法律系在实务课程上所做的努力,强调教师不仅仅要在课堂上传授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还要在潜移默化中进行德育教育。邬家炜提出,加强实务课程教学要在教学计划、内容设置上做相应的处理,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的分析,因材施教。大学的功能是对学生知识性和道德性的培养,如何在课堂上完成这两方面的培养,是在教学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实务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是法律系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目标。法律系将在现有实务课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不断优化课程设计,不断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会议现场